-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2-6)
-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肺炎机制发〔2020〕5号),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现公布和县第五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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