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通告(3-17)
- 为贯彻落实《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17号)》精神,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为贯彻落实《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第17号)》精神,保障群众出行基本需求,在确保行业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的情况下,按和县人民政府指令,从3月16日起,恢复县域农村客运班线及部分城乡公交运营。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县城至善厚、绰庙、高关、向阳、西埠农村客运班线
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的农村客运班线运行车辆按原班线车辆的50%投放。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及客流情况,逐步调整运行方案,待疫情解除后全面恢复。班线运行首班时间最早的6:30发车;末班最迟的17:20发车,各条班线运行首末时间不同,间隔发车时间由客运企业根据客流量自行安排,疫情期间望广大乘客理解与支持。
二、恢复和县至乌江101路城乡公交
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和县至乌江101路城乡公交运行。101路公交和县首班8:00发车,末班16:00发车;乌江首班9:00发车,末班17:00发车。发车间隔时间为1小时。
三、恢复城市公交线路2路、3路、5路
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城市公交线路2路金河口至十里;3路望江路广场至县医院;5路太平庵至十一万变电所。首班7:40发车,末班17:00发车。
四、运营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客运、公交企业要对恢复运营的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主要针对疫情防控及安全营运要求。落实从业人员自身防护措施,发放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消毒物品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上岗时佩戴口罩;
2、做好场站及客运车辆的消毒及清洁。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相关要求对客运站及客运车辆进行消毒及清洁,客运场站及客运车辆要张贴“日消毒”标签,表明消毒时间、接受乘客监督,同时做好台账登记;
3、配备体温测量设备,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于37.3°C的乘客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向卫健部门进行汇报;
4、全面落实“安康码”核验 + 体温检测通行模式,对持黄码或红码的不予乘车。
5、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乘车。车辆行驶途中关闭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五、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和乘客的身体健康,温馨提示乘客自觉做好以下几点:
1、乘车人员必须及时、规范佩戴口罩,否则禁止乘车;
2、提倡亮码、亮证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禁止携带宠物、活禽、野味等乘车;
4、请勿在车厢内吸烟、吐痰、丢弃纸巾、口罩等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和县飞雁城乡客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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