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和县第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评选工作的(8-31)
- 根据和政秘〔 2015 〕 48 号《关于同意设立和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县长奖的批复》精神,为切实做
为继续表彰科技人员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贡献,激励科技人员为我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和县十佳科技人物”和“和县十佳科技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省级以上科技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是本行业的学术带头人;
2、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学会工作、金桥工程、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和企业科协活动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市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
3、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活动中,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科普事业,成绩显著,获得县级以上科技、科普奖项者;
4、 依靠科技手段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业绩突出、成效显著,获得县级以上科技、科普奖项的农技协(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领头人。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2、从事科技工作3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3、现仍在科技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
4、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科技致富带头人暂不要求)。
三、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结合的办法。
各学会负责本行业的报名工作。没有建立学会的行业由主管局接受报名进行初评。
1、个人(单位推荐的侯选人)向本行业的学会申报,没有建立学会的行业可向主管局申报。
2、科技致富带头人由所在镇科协申报。
四、初选名额
1、各学会申报名额1-2名。
2、没有建立学会的,以行业主管局为单位,申报名额为1-2名。
3、各镇(包括经济开发区、台创园、化工基地)科协申报名额1-2名。
五、评选程序
1、宣传阶段: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31日组织学习、宣传评选标准,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评选活动。
2、初评阶段: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开展初评推荐工作。
3、申报公示: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参评人员名单和事迹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各申报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初评推荐名单和材料上报“和县双十佳科技人物”评选办公室(地址:县政府办公楼1128室电话:5335275),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1)“和县双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见附件)。
(2)“和县双十佳科技人物”侯选人登记表(见附件)。
(3)图片:2寸正面照2张。
(4)侯选人推荐表上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1)(2)两表需报一份电子档]
4、评选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20日
(1)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双十佳”侯选名单。
(2)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双十佳”评审结果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奖励办法
1、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对“双十佳科技人物”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
2、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介绍“双十佳”先进事迹。
和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1:和县第五届“十佳科技人物”、“十佳科技致富带头人”推荐表,“双十佳”候选人登记表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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