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3-11)
-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在严防输入、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
为贯彻落实《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17号)》精神,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同意,有序恢复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及门诊部(口腔、眼科、医疗美容、消化内科除外) 逐步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口腔科、眼科、整形(美容)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包括呼吸科门诊纤维支气管镜、消化内科内镜等)择期诊疗项目仍暂停开展。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除县人民医院外)暂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等症状病人,不得接诊外籍人员、内地从境外返和人员及港澳台人士病人;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及门诊部一律不得开展静脉输液诊疗服务,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选择采取上门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服务,避免人员聚集。
三、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实行首诊负责制,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要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有条件的需设立隔离留观室),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对进入医疗机构内就诊患者必须先分诊后诊疗,分诊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做到一人一表,发现就诊患者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或外籍人员、内地从境外返和人员及港澳台人士患者,必须转运至县人民医院诊治。
四、实行患者回访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每天对所有转走的患者逐一回访,并将结果报所在地镇防指办,由所在地镇防指办推送到相应社区,纳入社区监管。和县人民医院各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规范开展监测、发现、报告、回访等工作,将就诊患者及时录入疫控数据系统,并进行追踪回访,信息推送社区,进行闭环管理。
五、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要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所有医疗机构按照感控和医疗废弃物处置要求做好机构内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并规范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必须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六、对疫情期间未按照管理规定落实的医疗机构,将严肃从严从快查处,维护合理医疗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告。
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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