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恢复农村客运班线及部分城乡公交运营的通告(3-18)
- 为贯彻落实《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第17号)》精神,保障群众出行基本需求
根据安徽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疾控办〔2020〕161号)精神,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现将2020年清明祭祀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祀。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继续暂停市民现场祭祀活动,暂停举办集体共祭、集体骨灰生态礼葬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代客集中祭祀。殡葬服务机构要做好墓区、馆区人员进出管控工作,由工作人员在祭祀点摆放鲜花,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服务。各镇公益性公墓和集中祭祀点由属地负责协调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张贴通告、宣传栏、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镇、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加强日常管控。清明期间,要安排人员在辖区内各公益性公墓和集中祭祀点值班值守,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情况。民政、公安、应急、林业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指引和相关巡查管控工作。
敬请城乡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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