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县《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告知单(9-3)
- 一、设定依据 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皖人社发〔2010〕87号)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招聘单位:
1、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盖就业回执章;
4、招聘简章及复印件(须盖有用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岗位、人数、条件、待遇,待遇不能面议,写清楚工资、保险、其它待遇);
5、制作海报(招聘会使用)。
(二)求职者:
1、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照片;
4、学历证书。
三、办理程序:
(一)招聘单位:
1、窗口受理;
2、提交招聘材料;
3、填写登记表;
4、帮助招聘。
(二)求职者:
1、窗口受理;
2、提交求职材料;
3、填写登记表;
4、帮助求职。
四、窗口电话:0555-53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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