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2-13)
-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
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形势复杂严峻。同时,春节后人员流动大幅增加,疫情扩散风险可能进一步加大。为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主进出小区频次调整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 1 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及涉及国计民生相关单位上班外,一律不要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并做好自我防护。
二、外地返和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进入小区后一律居家隔离14天 。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或要求,开工开业、上班工作后如遇重大决策调整,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执行。
四、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参照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特此通告。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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